2020的暫未發布,以下是2019年的《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考試大綱具體內容,因內容可能過長導致閱讀復雜,我們特意分為兩部分來供大家閱覽參考,以下是第二部分內容:
(二)教學法。
1.教學目標。
(1)掌握教學目標的含義、特點和功能。
(2)理解行為目標、生成性目標、表現性目標的含義和意義。
(3)了解布盧姆的教學目標分類理論和加涅的學習結果分類理論。
(4)理解教學目標與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目標的關系。
(5)掌握我國當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具體目標及在課程目標方面的創新。
(6)能運用相關理論進行教學目標的設計、陳述和評價。
2.教學過程。
(1)理解教學的含義、意義、基本要素和基本任務。
(2)了解教學過程理論的發展。
(3)了解教學過程的各種本質說。
(4)理解教學過程的基本功能。
(5)理解學生掌握知識的基本階段。
(6)掌握教學過程的基本規律。
3.教學內容。
(1)理解教學內容的含義、特性及載體。
(2)掌握教學內容確定的依據。
(3)掌握課程標準的含義、意義、性質和內容。
(4)掌握教學內容與社會生活及學生生活的關系。
(5)掌握教學內容預設和生成的關系。
(6)理解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含義、性質、意義和基本內容。
(7)了解綜合課程和分科課程背景下的綜合性學習。
(8)掌握課程資源的含義、意義和分類,能運用相關知識進行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
4.教學設計。
(1)理解教學設計的含義、理論基礎、過程和方法。
(2)理解課程的類型與結構。
(3)了解課程內容的編排形式。
(4)掌握綜合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設計。
(5)掌握現代教育技術在教學中的應用。
5.教學實施。
(1)掌握我國新課改的核心理念和基本理念。
(2)了解課程與教學的關系。
(3)理解課程實施的基本取向。
(4)理解國家課程、地方課程與校本課程的含義和特點以及校本課程的開發。
(5)掌握中小學常用的教學方法。
(6)掌握中小學常用的教學原則。
(7)理解教學工作的基本環節。
(8)掌握說課的含義、意義和內容。
(9)理解班級授課制的含義、特點、優勢和局限。
(10)理解教學組織形式的變革和發展趨勢。
(11)掌握現代學習方式的主要特征及探究學習、自主學習和研究性學習的含義、意義和具體要求。
(12)掌握新課改理念下教學實施行為的轉變,能運用相關理論對新課改理念下教學實施行為進行恰當評價。
6.教學評價。
(1)理解教學評價的含義、功能和基本類型。
(2)了解教學評價的基本模式。
(3)掌握學生學業成就評價和教師教學工作評價的主要內容、主要方法。
(4)掌握我國新課改倡導的發展性教學評價體系。
(5)掌握新課改教學評價行為的轉變,能運用相關理論分析我國當前的教學評價。
以上為第二部分的“202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考試大綱是什么?”的內容了,第一部分點擊下方鏈接即可閱覽。如想了解更多廣西教師招聘考試報考指南或廣西教師招聘考試考試內容等內容的,盡在廣西教師教師招聘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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